一季度沈阳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959亿元
沈阳日报讯(记者孙明鑫)4月1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一季度,沈阳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95.9亿元,同比增长9.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48.6亿元,同比增长10.7%,税收占比达到75.8%,较上年同期提高0.8个百分点,实现首季“开门红”。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60.8亿元,同比增长16.7%,教育、农业、社保、医疗等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一季度,市财政局围绕“稳增长、办全运、惠民生、抓党建”等全市重点工作,紧抓沈阳经济区建设、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等发展机遇,充分发挥财政调控作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调度。科学运用支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支持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持续健康发展。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相关工作,推动中小企业加速发展。推进国家级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重点支持银行、保险、交通运输、研发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推进蒲河生态经济带、沈康高速现代农业示范带、光辉现代农业示范区及城镇化建设。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大力支持现代农业、设施农业和高效特色农业发展,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开展“双进双解”活动,帮助企业解决难题,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同时,市财政局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积极强化公共服务职能,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并着力推进普惠制幼儿园建设、中小学食堂及塑胶操场改造、特殊教育学校维修改造等政府办实事项目。积极支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做好企业养老保险金提标准备工作,落实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新农合等各项社保提标政策,提高城乡社会救助水平,确保节日期间各类社保群体待遇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