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农委采购无人机等航拍设备询价公告015944
一、合格报价人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三)报价人须具有提供正版商品的能力;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所需采购的内容及要求
采购无人机等航拍设备。包括无人机一套(包括整机、操作屏幕、充电设备、内存、电池及携带设备等,应符合厂家配置要求),要求无人机续航能力在30分钟以上,带全方位避障系统;相机带自动对焦功能,有效像素2000万;图片格式带JPEG、DNG(RAW)、JPEG+DNG;视频格式带MP4、MOV。配置备用电池3块、备用机翼1套、128G内存卡1张等;对操作员进行培训,使其能够熟练进行航拍等操作;无人机等航拍设备应提供保修等相应售后服务。
三、采购须知及要求
(一)报价要求
报价包含无人机等航拍设备、培训费用及相关售后服务等。
(二)预算控制
采购预算控制在2万元以内。
(三)询价方式
在满足采购的内容及要求的前提下,最终确定报价最低者为供货方。
(四)报价材料
各参加询价采购单位,根据上述采购内容及要求进行一次性报价(见***),并将报价表、相关资料(无人机规格、性能、参数等相关说明)及公司资质,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在2018年8月10日前送(或寄)至本单位。信封封口处贴上封条并加盖公章。
四、监督单位
贵阳市第一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851-86981314
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市级行政中心二期C区贵阳市农业委员会茶产业管理办公室2***室 邮编:550081
收件人:张修宝 电话:0851—87989086 手机:139****3910
***
无人机等航拍设备采购报价表
项目名称 | 报价(元) | 备注 |
无人机等航拍设备 | 报价包含无人机等航拍设备、培训费用及相关售后服务等。 |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