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大力做好房地产用地调控工作
为确保***房地产调控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威海市国土资源局采取积极有效调控手段,在总量、规模和利用管理等方面实行全程监管,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加强房地产用地监管。严格执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不低于50%的规定,对出现拖欠价款行为,按规定追缴出让金,收缴违约金。2009年以来,已对3家违约企业按规定进行处理,收缴违约金130万元。二是完善市场化运作方式。目前,各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均建立了土地招拍挂出让底价会审、公告和信息披露、台帐和统计报表等制度,最大限度地完善供地程序,增加供地“透明度”。同时,每宗土地招拍挂前,都邀请监察、财政、公证等部门参加现场拍卖会,进行实时监督。三是合理制定2011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住房建设规划和计划及棚户区改造规划,结合全市已供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和闲置土地处置情况,科学制订土地出让计划。2011年度全市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为2112.95公顷,其中三类住房计划占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的73.36%。四是建立健全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诚信管理体系。对违法用地、未按合同约定开竣工、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等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企业,自发现之日起,除依法依规处理外,纳入房地产企业土地开发利用诚信档案,并作为土地竞买人资格审查的依据,禁止其在2年内参加土地竞买。五是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审查。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新出台有关房地产用地的一系列调控政策,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文件的内容。重点加强对参与竞买单位的市场准入资格及资金来源的审查,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对借、贷、募捐的一律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