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威海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的通知
各区市科技局,高区、经区科技局,临港区科技金融办,综保区经发局,南海新区产业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引进和培植科技创新资源,促进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与发展,根据《威海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威科规字【2017】21号),现开展2018年度威海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条件和程序
(一)适用对象与条件
1.注册地及其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在威海市,有稳定的资金来源,投资主体包括政府部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组织、产业联盟、海内外人才团队等,以及由其他投资主体联合共建;
2.主要从事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科技企业孵化等科技创新活动,有明确的机构发展规划、科技创新方向和年度科技创新工作计划目标;
3.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固定的办公和科研场所等基础设施;研究开发类机构拥有必要的测试、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
4.有稳定的研发队伍,在职专业研发人员5人以上。
(二)备案程序:
1.申请机构应在市科技局网站上并如实填写《威海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请表》(***1),纸质申请表一式2套,盖章后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区市科技主管部门;
2.区市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申请机构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在备案申请表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和(实地)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在市科技局网站进行公示公告。
二、材料受理时间
各主管部门统一上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5819713
联系人:隋向辉 吴敬营
邮箱:wh5819713@163.com
***:
1、威海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请表
2、威海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