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2019年乳山市农业产业强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乳山市农业农村局:
你市报送的《2019年山东省威海市乳山市夏村镇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方案》收悉。根据省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农产业字〔2019〕21号)要求,经商请市财政部门同意,现予批复,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抓紧组织实施
同意你市“夏村镇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2019年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详见***)。请你们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施工,督促指导各项目实施主体保质保量完成既定任务目标,带动农民收入明显增长,实现镇域经济、农村集体经济全面发展。2020年6月30日前项目要全部竣工。
二、加强项目管理
项目实施方案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应按程序报批。项目资金要设立专账,各项支出都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做到有据可查。要安排专人负责项目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齐全。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请于2020年7月15日前完成对2019年示范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于7月30日前将项目资金拨付到位。
三、重视信息报送
要高度重视项目信息的报送和典型宣传,请于2019年10月13日、12月13日、2020年3月13日前等时间节点,上报项目阶段性执行情况,实时上报项目建设经验做法、工作信息等。同时,要全面总结分析项目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于2020年7月13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四、加大扶贫支持
承担项目的实施主体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农业龙头企业要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农民合作社要吸纳贫困户入社并脱贫。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