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司法局关于举行威海市停车管理条例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为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威海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市司法局拟对市公安局起草的《威海市停车管理条例(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2021年5月7日上午9:00,威海市司法局三楼会议室(暂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听证事项
就《威海市停车管理条例(草案)》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听证。《条例(草案)》共59条,规定了停车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停车设施的使用与管理、停车行为规范、法律责任等内容,重点听证事项包括:(一)应否在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区域,划定时段性道路免费停车泊位?(第21条)(二)住宅小区停车妨害他人,不服从物业服务人或专用车位业主劝阻的,应否给予处罚?(第43条、第56条)(三)停放在公共场合的僵尸车由有关部门强制拖离并处理是否合理?(第44条、第57条)
三、听证代表人数及产生方式
听证代表由市民听证代表10名和邀请听证代表若干名组成,其中市民听证代表由市司法局从报名的市民中,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广泛性和平衡持不同意见的发言者的原则,确定代表人选。
四、旁听人员
本次立法听证会允许旁听,听证会拟确定旁听人员4至6名。旁听人员依据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五、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听证的市民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3、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4、对行政立法工作有一定的了解。
以单位名义报名的,还应当附具单位授权委托书。
六、报名方式和时间
请报名人员如实、全面填写《立法听证会报名表》,于2021年4月20日下午5:00前通过电子邮件或者信件的方式发送至市司法局立法科(不接受电话报名)。
七、其他事宜
1.确定为听证代表或旁听人员的,市司法局将在5月1日前通知本人。
2.通信地址:威海市统一路406号,邮编:2***200;
联系人:吕阳 联系电话:5897300;
***1.威海市停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2.立法听证会报名表.doc
威海市司法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