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有序推进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
自市海上花园城市建设办公室下发《关于建立舟山市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来,我市围绕目标,排定计划,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有序推进该项工作。
一是围绕目标,制定工作计划。为合理分解全年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各地均已梳理并制定物业管理全覆盖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全年工作目标和月度计划。6月底前全市计划完成全年目标的10.7%;9月底前全市计划完成全年目标的45.7%;11月底前完成全年目标的100%,共计1777幢,并于12月底完成对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实施情况和服务质量的考核。
二是明确责任,建立联动机制。为强化各级责任意识,明确职责分工,各地已按《通知》要求,层层夯实责任落实,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所属辖区的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建立市、县区(功能区)、街道(镇)社区四级联动工作制度和工作信息周报制度,加强对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进行考核通报。
三是科学实施,启动试点工作。目前各地已根据实际积极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其中定海区已完成初稿制定,全面启动该项工作,并在城东街道桔南社区探索实施社区物业管家,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提供物业管理,按网格化管理落实专职物管人员和社区监督员,形成管理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