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河新区洋河镇多举措加强农村集体资金管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升我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促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增收,不断提升农民财产性收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洋河新区洋河镇多举措加强农村集体资金管理。
一、加强账户管理。要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要求,分村设立并启用村级账户,实现村居财务独立核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只能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日常转账和现金收付,除土地补偿费专门账户外,不得开设其他专用或临时账户,禁止多头开户。
二、加强村务卡管理。在全区所有村实行非现金结算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村务卡使用。一方面,要进一步明确结算范围。村务卡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用结算(包括交通差旅费、学习考察费、会务费、培训费、报刊费、办公用品、水电费等项目)。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备用金管理。“村务卡”实行备用金制度,开卡后可一次性打入最高5000元的备用金供村级日常村务开支,严禁提现使用。
三、加强预决算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收入和支出都要纳入预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预算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于当年12月前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案,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镇村级财务管理部门审查备案。村级各项收支活动要严格执行会计预算。
四、加强收支管理。(一)要做到及时入账。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发包、租赁、投资、资产处置等收入,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应当及时足额入账,加强和银行存款、现金日记账之间的比对,严防坐收坐支、以收抵支和私设小金库,坚持“收必入账、收支分离、按需支取、规范审批”。(二)要严控支出范围。村(居)级办公经费实行指标控制,严禁发生招待费,严控非生产性开支。严禁乡镇(街道)平调村(居)级资金。村(居)民小组经费支出由村(居)级负责,支出票据要有经办人、小组代表、组长签字,报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批准,账册档案资料报乡镇(街道)统一保管。(三)要规范审批手续。经费支出审批,一律实行民主理财,由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批准,大额资金支出经村(居)支两委班子集体研究。工程类项目实施必须公开透明,完善项目预算、合同、验收报告、竣工决算等手续。
五、加强债权债务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债权债务管理,定期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债权债务情况。(一)要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对集体经济组织的债务规模设置警戒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警戒线标准,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需要和债务偿还能力,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发布债务预警。(二)要规范村级举债审批。村级举债实行申报审批制,必须严格遵循拟定方案、民主决策、申报审批、实施***的程序。不经批准,严禁随意举债,杜绝高息举债。对不按规定程序擅自举债的,按照“谁经手、谁负责偿还”的原则,由经手人负责偿还。严禁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严禁举债分配,严禁村级举债保运转,坚决遏制不良债务发生。三要逐步化解不良债务。加强内部往来清理,对权责明确、归属清晰的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缴。强化村级不良债务监管,建立村级债务统计报告和预警制度,全面建立债务台账。镇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安排的涉农项目,必须足额安排项目资金,不得要求村级提供配套资金,严禁虚增村级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村级集体资金和一事一议资金。健全落实镇区领导干部制止村级不良债务工作的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把制止村级不良债务作为考核乡村干部任期目标和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对化解公益性债务成效明显的村居,地方财政应给予奖励和补助。
六、加强票据管理。村(居)集体经营收入内部往来事项,必须统一使用“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白条据一律不得入账。规范票据管理,加强对内部往来和一事一议票据的领取、保管、核销等工作。(财政局 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