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县相关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应急预案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依法治火,科学防火,加快森林防火专业化、正规化和现代化建设,努力提高对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能力,减少森林火灾,努力防止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死亡事故。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要遵循属地管理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贯彻“打早、打小、打了”的扑火工作方针。严禁动员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参加扑火。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今年我镇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将各村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直接落实到镇、村及镇直各部门行政负责人头上,由行政一把手负总责。镇人民政府成立森林火灾扑救领导小组,由镇长荣泽黎同志任组长,镇人大主席甘钰、副书记岳林任副组长,王林、蒲谦东、彭岚、庞斌、杜涛、罗小江、张朝阳、蒲再明、龚俊兰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王林同志兼任。
三、森林火灾预警和预防机制
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墓群的巡查监管,划定责任区段,明确责任人,落实巡护责任制。特别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痴、呆、聋、哑、疯等特殊群体的教育管理,严禁林区内用火。组织专人下社区和村社指导防火工作,加强火源管理。严禁明火违规进山入林,严禁在山林和墓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烧香点烛等,坚决制止烧地草、野外吸烟等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对森林火情进行全方位监测,一旦出现火情,第一时间要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县森防办。
四、保障措施
(一)扑火力量保障。各村必须落实20人以上的专、兼职灭火队伍。要按照预案要求,配足配齐灭火工具,准备必要的铁铲、砍刀、斧头、锄头等,为扑火工作提供充足的物资保障。一旦发生森林火情、火警,要行动迅速,科学指挥,立即向上报火情,向下启动预案,积极组织扑救。要积极就地组织人员赶赴火场扑救,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扑火过程中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突出抓好防扑火安全放在火灾应急处置的首位。要强化对扑火队员和林区群众的安全培训,教育和指导其掌握基本的安全扑火常识和紧急自救方法。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有序组织扑救,坚决遏制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
(二)制度保障。一是强化宣传力度,充分提高全民防火意识。要充分利用村通广播、电视、会议、标语等形式,深入广泛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在重点林区路口设立永久性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悬挂宣传横幅,做到镇、村沿山公路和山间小路有森林防火宣传牌或标语,让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严格值守和巡查制度,确保高效有序安全扑救。镇各值班小组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坚持24小时值班,保持通信畅通,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各村必须落实村级专职、兼职森林防火巡山员制度和村民轮流值班制度。要切实组织力量巡查,严禁林内、林缘一切违规用火现象发生。防火期内,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对各村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