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市场监管局县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联合检查
近日,蓬溪县市场监管局与县检察院联合开展了“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校园周边的文具店、副食店、超市、饮品店。重点核查食品经营户经营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检查食品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销售过期变质、“三无”等假冒伪劣食品,是否销售包装或者标签标识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
检查中发现一学校周边文具店内,有一盒无生产日期、标识名称为“双色果酸糖 压片糖果”的食品,其外盒包装明显印有一根香烟形状的图案。盒内所装的小盒食品外包装与部分知名品牌香烟相似,只是在具体文字内容和包装大小上存在不同,同时包装内实物也与香烟外形相似,为黄白两色硬质条状糖果,白色部分约为三分之二、黄色部分约为三分之一。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不得危害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2006年我国签署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也明确禁止生产和销售对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烟草制品形状的糖果、点心、玩具或任何其他实物。在校园周边销售此类食品,涉嫌销售含有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执法人员将其予以扣押,并立案调查。此次共检查了辖区内12家商户,共发现案源5起,目前均在办理中。
此次专项检查为维护市场秩序、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下一步,蓬溪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结合职能职责,筑牢食品安全防范网,持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切实维护未成年人舌尖上的安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更加优质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