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研发市级课题的申报通知1224d1e598674309aeec44ed3359de67
苏劳社技[2007]32号
各技工院校、各有关职业院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等10部门《关于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苏办发[2006]82号)的通知要求,为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研发工作,现就我市2007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研发市级课题”(以下简称“课题”)的申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申报课题的对象
苏州市区范围内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各职业培训学校,各企、事业单位等均可以单位名义申报;从事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工作的具备研究能力的个人也可申报研究课题,但需得到所在单位的同意和支持。
二、申报课题的内容及成果形式
1.课题内容:围绕高技能人才培养、技工教育相关理论政策研究;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建设、发展和实践探索;职业技能鉴定题库的开发、修订和完善;新职业(工种)国家标准的制定、修改;新技术、新工艺培训项目的标准开发及推广;技工院校、职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模式;技工教育的教材开发、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的研究;高技能人才培养专业建设等方面的研究和探索。
2.课题成果形式:课题成果形式可以多样化。如研究(调查)报告,研究过程中发表的论文,新职业的开发实践总结,新技术的标准及培养鉴定方案,职业技能鉴定题库,技工教育精品专业建设总结及教材专著,专业师资培养成果等。
三、课题确立的原则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
2.能密切结合苏州区域经济发展实际,研究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鉴定和技工教育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指导意义。
3.有利于推动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技能鉴定工作的科学、规范、健康发展。
4.能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鉴定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服务。
5.有利于技工教育的改革发展。
四、课题立项的程序
1.申报课题立项的单位和个人在5月10日前填写《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研发课题申报表》一式三份,报我局职业培训处。
2.组成专家委员会,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评议、审定,然后书面通知申报单位和个人。
3.申报课题经正式立项后,由申报者组织实施,包括组建课题组、落实经费、制订工作计划等,并定期与我局相关负责部门联系,报告进展情况和有关问题。
五、课题的结题和鉴定
1.凡立项的课题,结题时都需对课题进展情况和成果进行总结,写出结题报告,内容包括立项依据、研究方法、研究情况、研究成果等。
2.对课题研究成果,由我局会同课题所在单位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鉴定。根据课题成果形式采用不同方法,最后形成鉴定意见。
六、课题的管理
1.由我局职业培训处总体负责课题管理工作,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市技工教研室分别就相应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研发”课题进行具体指导、协调工作。
2.课题管理方拥有课题研究开发成果的完整产权和所有处置权。
3.课题分为市级重点课题和市级课题两类。
4.课题研究时间一般为六个月,最晚年底前完成。
七、课题经费
课题研究经费主要由申报者自筹。对经我局审核立项的市级重点课题,根据课题内容和成果形式给予5000—15000元不等的研究经费资助。资金在“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经费”中列支。
附:苏州市2007年度市级课题申报表(见“中心——职业技能鉴定”)
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七年四月三日
抄送:市人才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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