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关于2022年5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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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06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5月16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5月16日-2022年5月24日(7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12-8781859
通讯地址:岫岩满族自治县审批局A区5号窗口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关于《岫岩满族自治县石油产品经销公司兰旗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岫环审字〔2022〕06号 | 2022-5-16 |
关于《岫岩满族自治县石油产品经销公司雅河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岫环审字〔2022〕07号 | 2022-5-16 |
关于《岫岩满族自治县兴东矿产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岫环审字〔2022〕08号 | 2022-5-16 |
关于《岫岩满族自治县九利粮食销售站新建年烘干2万吨粮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岫环审字〔2022〕09号 | 2022-5-16 |
***:岫岩满族自治县石油产品经销公司兰旗加油站批复
岫岩满族自治县石油产品经销公司雅河加油站批复
岫岩满族自治县兴东矿产品有限公司批复
岫岩满族自治县九利粮食销售站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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