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2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2月20日-2021年2月26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16
通信地址: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年产30万吨膨化大豆(玉米)粉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疏港北路西侧 |
建设单位 | 江苏汇福蛋白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苏康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苏汇福蛋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28日,在江苏省泰州市泰州港核心港区建设了年产240万吨饲料蛋白生产项目,并于2015年1月5日获得了高港区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泰高环发〔2015〕2号),于2015年1月开工建设,除大豆、玉米膨化车间外,其余建设内容于2017年12月全部建成。根据高港环保局现场检查情况,建设单位进一步核实确认,在实际建设过程中该项目存在与原批复环评不一致的情况,故企业于2018年对年产240万吨饲料蛋白生产项目重新报批,于2018年5月25日取得环评批复(泰高行审批〔2018〕20072号),其中两条5000t/d菜籽、大豆生产线项目废气、废水污染防治设施于2018年12月7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专家评审,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于2019年1月7日通过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竣工环保验收(泰高行审批〔2019〕20003号)。由于“300t/d膨化大豆生产线和200t/d膨化玉米生产线”不能满足市场需求,企业决定环评审批(泰高行审批〔2018〕20072号)中的“300t/d膨化大豆生产线和200t/d膨化玉米生产线”不再建设,日后建设膨化大豆(玉米)项目以本次评价(年产30万吨膨化大豆(玉米)粉项目环评)内容为准。 为满足市场需求,企业投资3000万元在厂区内现有空地建设年产30万吨膨化大豆(玉米)粉项目,项目共两条生产线,分期建设,一期二期各建设1条年产15万吨膨化大豆(玉米)粉生产线,该项目已于2020年12月18日经过泰州高港区行政审批局备案(泰高行审备〔2020〕36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建设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十、农副食品加工业中15饲料加工”中年加工1万吨及以上的,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受江苏汇福蛋白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请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审批。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泰州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6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发〔2015〕118号)等文件,本项目为饲料加工C1320,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各种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靠、污染物可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清理粉尘、破碎粉尘、膨化冷干粉尘、打包粉尘。清理粉尘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H62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经4套布袋除尘器(每条线2套)处理后通过各自排气筒排放(H63~H66);膨化冷干粉尘经4套刹克龙(每条线2套)处理后通过各自排气筒排放(H67~H70);打包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H71排气筒排放。 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建设项目实施后各项大气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不产生废水。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固废均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噪声 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生产车间的生产设备,如破碎机、输送机、风机、分级筛等,其噪声声压值约为85~95dB(A)。该项目采取本环评报告中相应的降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后,根据预测,对厂界噪声的影响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