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流井区廉租住房一期二期和自流井区安置房工程(土建装饰排水弱电工程和土石方工程部分)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流井区审计局2015年5月至2016年1月对自贡市自流井区住房保障中心(以下简称区住保中心)负责的自流井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廉租住房建设二期工程和自流井区安置房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审计的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概况。
1.立项情况。自流井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廉租住房建设二期工程和自流井区安置房工程项目分别经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自流井区廉租住房建设一期(自发改发〔2008〕项批49号)、自流井区廉租房二期(自发改发〔2010〕项批3号)、自流井区安置房立项的批复》(自井发改〔2010〕28号)批复立项。项目业主:自贡市自流井区房地产管理局(现区住保中心)。项目名称:自流井区廉租住房建设一期、自流井区廉租住房二期和自流井区安置房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自流井区廉租房一期、二期和自流井区安置房工程建筑面积合计24034平方米、466套、总投资4420万元,其中:廉租房一期8850平米、186套、1593万元,廉租房二期11000平米、22套、1700万元,安置房4184平米、60套、1127万元;资金来源:廉租房为自流井区筹集、安置房来源为区财政。项目建设地址:自流井区郭街沟坝片区。
2.招投标情况。项目核准施工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确定,监理采用比选确定,勘察、设计未达标不采用招标方式。项目施工工程经公开招标;中标单位: 自贡市卫坪建筑有限公司,中标价29,079,102元,合同金额29,079,102元。
3.其他相关情况。工程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均是自贡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是成都市交大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工程于2011年7月24日开工;主体工程2013年10月20日竣工;项目2015年1月16日办理了竣工验收,目前已投入使用。
4.据区住保中心财务提供的资料反映,截止2015年末,项目累计支付工程投资 43,039,112.19 元,其中:前期费用 726,116.20 元,平基土石方工程 1,538,490.00元,主体、基础、装饰工程 32,583,000.00 元,室外附属工程 115,000.00 元,配套工程(水电气电视消防) 7,801,702.39 元,绿化工程 233,118.00 元,其他费用(地形、房屋测绘、门牌、监控系统及工程计算费用) 41,685.60 元。
(二)审计情况及结果。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了 44,614,106.00元的工程竣工结算,经区审计局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审核机构审定,并征得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认可。最终审定金额 41,561,790.00 元,审减金额为 3,052,316.00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情况表明,区住保中心提供的自贡市卫坪建筑有限公司负责的自流井区廉租房一期、二期和自流井区安置房工程的土建、装饰、排水、弱电工程和土石方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基本真实、完整的反映了该部分工程建设的情况。但在施工单位送审的结算中,存在多计工程量和费用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存在的问题,自流井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多计的工程价款3,052,316.00元,要求建设单位在送审工程造价的基础上给予扣除,按审定金额41,561,790.00元进行结算。
(一)多计工程造价3,052,316.00元的问题予以核减处理。
1.土石方工程审减81,984.97元。
2.一号楼土建工程审减33,791.78元。
3.二号楼土建工程审减***3,440.47元。
4.三号楼土建工程审减167,723.28元。
5.四号楼土建工程审减154,755.84元。
6.五号楼土建工程审减516,405.95元。
7.室外工程审减290,978.02元。
8.物管用房审增1,938.79元。
9.室内增加地砖审减179,108.89元。
10.签证部分审减49,412.43元。
11.基础工程审减95,306.94元。
12.排水及弱电工程审减343,279.22元。
13.电气安装工程审减427,165.00元。
14.室内外给水工程和室内外消防系统工程审减70,902.00元。
上述多计工程造价3,052,316.00元的行为,违反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政部财建〔2002〕394号)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令第427号)第九条的规定,区住保中心对多计的工程价款3,052,316.00元,应在送审工程造价的基础上给予扣除,按审定金额41,561,790.00元进行结算。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及审计建议。
1.该工程投资项目规模、范围及设计方案多次调整,不利于工程投资项目合同价的控制与管理,造成结算金额超合同金额情况。
2.建议项目业主加强建设项目立项阶段项目规模及范围的科学决策并准确申报项目规模及范围,有效控制工程投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的问题,区住保中心已经进行了整改,按审定金额41,561,790.00元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