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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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4日发表
办理事项:最低生活保障
办理条件:共同的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区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2年城市低保620元/人/月,农村低保440元/人/月.
申请材料:(一)书面申请书;(二)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残疾证、房产证、土地(山林、草地)确权证明;(四)家庭经济状况诚信申报承诺授权书(见***2);(五)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提供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原始工资单凭据);(六)其它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初审并公示、审核确认、 长期公示、资金发放、日常管理、监督管理
办理时间、地点:每月均可在各镇(街)社事办办理
联系方式:2027038 2022561(区民政局低保中心电话)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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