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贷款贴息申报4月15日截止
各有关单位:
根据《顺德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顺府办发[2009]1号)、《顺德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顺府办发[2007]131号)精神,2008年度顺德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贷款贴息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至发文之日起至2009年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在顺德区注册成立,通过顺德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担保贷款或通过经区工商批准在我区开展业务的信用担保机构担保贷款的中小企业。
三、贴息范围
2008年完结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贷款。
四、贴息比例
对通过顺德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贷款的企业按贷款利息的30%给予贴息,每家企业贴息总额不超过30万元;对通过一般担保贷款的企业按贷款利息的15%给予贴息,每家企业贴息总额不超过15万元。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顺德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贷款贴息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银行贷款卡记录;
(三)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2008年年末纳税申自制美白祛斑的方法报表,国、地税出具的2008年企业纳税证明;
(四)银行贷款合同;
(五)信用担保合同;
(六)银行发放贷款凭证;
(七)银行还贷凭证和计息单;
以上材料为A4纸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整齐。银行发放贷款凭证(借据)、还贷凭证、利息单要求用A4纸单独复印,清晰完整,材料封面注明“2008年度顺德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贷款贴息申报材料”,如通过顺德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担保贷款的企业需注明“担保基金贷款贴息”,对不符合制作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六、申报程序
符合贴息条件的企业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顺德区中小企业促进会,经初审后统一送顺德区经贸局。
相关资料可在顺德经贸网(www.sdet.gov.cn)中小企业发展局栏目查找。
地址:顺德区大良沿江北路120号德信楼(建设大厦旁)顺德区中小企业促进会。
联系人:袁静文,杨碧莹
电话:28628186,28628181
顺德区经济贸易局
二OO九年三月三日
[本帖由 郑志萍 最后编辑于 09-3-23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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