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从镇美食周展参展须知
乐从镇美食展将于2009年10月13日——10月18日在乐从镇东区(商业城)举行。为确保活动能有序的进行,特制定本参展细则,请各参展企业知照执行:
一、展期:2009年10月13日——10月18日
二、参展时间:上午09:00——晚上22:00
三、布展时间:标摊企业 2009年10月12日 上午09:00—晚上10:00。
四、撤展时间:2009年10月18日晚上10:00以后。
五、展位管理要求:
1.参展单位必须缴交500元摊位费,摊位费所得金额将全数捐赠乐从慈善会。
2、参展企业必须按照大会展览时间准时到位,未经组委会同意不能迟到或提早撤场。
3、经大会办公室确认展位,参展单位不得擅自转让、分租,一经发现组委会立即取消其参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及通告处理。同时,参展单位不得销售与本展区范围以外的商品。
4、各参展商应守法经营,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大会组委会协将同工商管理员没收假冒伪劣商品,对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客商驱逐出场。
5、在大会许可经营项目的前提下,食品类以少油烟污染为主,其他食品类以少噪音、健康、环保为主。小吃参展商必须在展位地面上铺垫地毯等物品,尽量减少地面上的污染。
6、各参展单位必须在各自的展位内进行宣传、演示及摆设,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通道,更不能用喇叭高声叫卖。
7、参展商不得擅自改变结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展架、金属网、展位、展板上随意张贴、钉钉、钻洞、涂画或改变颜色,违者作破坏公物处理,要负经济赔偿责任,损失一块展板或网架赔偿300元。
8、参加展商要自备垃圾器皿,保持摊位清洁卫生。
9、参展商需要用明火煮食,必须用大会指定燃气供应商。
六、展品运输:
1、参展单位的运输车辆一律凭大会发出的停车证进入现场,所有车辆不得开进广场(布展、撤展除外),开展期间搬运方面需各自用拖车解决。
2、各参展单位的设备及物品材料可于10月12日进场,但必须派人看护,当天下午布展结束后,与大会保卫交接后才可离开。
3、凡运出的设备及物品须填写放行条后,从规定的出口运出。
七、安全管理:
1、参展商要遵守大会安全保卫管理条例,每个展位要确定1名负责人为安全负责人,负责做好本单位(摊位)的安全工作。
2、各饮食单位自备灭火器,并要熟悉使用。
3、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进入活动现场。
4、要按规定安全用电,不得超负荷用电,超过3KW必须向组委会申请增加用电,不得擅自乱拉乱接电线和装接电源,严禁用花线接电,否则不保证供电,如因租赁档位发生火灾,参展商将承担一切责任。
5、所有电器设备均需配有保险装置,以保证用电安全。
6、要遵守有关规定,不得随意开启固定的展板/展网。
八、卫生管理:
1、所有参展的单位,须遵守大会的规章制度,守法经营。
2、各参展单位每日在闭场前对各自摊位进行彻底清扫,垃圾必须堆放在指定地点,不准随意堆放。
3、各参展单位在撤展前必须搞好卫生,凡在展位内的宣传张贴,撤展前须清理干净,否则不予放行。
4、各售卖的食品符合卫生要求,包装标识符合有关规定。
5、定型包装食品,要有完善的中文标识和有效的卫生检查合格证。
6、所有熟食必须当餐生产、销售,常温存放时间不超过3小时,保证出售合格、新鲜的食品,符合卫生标准,参展商如出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危害游客身体健康的,要负完全责任。
7、食品展位经营人员须随身携带本人有效的健康证以备卫生监督部门检查。
8、食品制售人员上班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及戴口罩,并不能留长指甲,不戴饰物,工作时不吸烟;工作前必须洗手消毒。
乐从镇美食周筹备组
2009年 9月 15日
***:乐从镇美食周企业参展须知.doc
***:美食周参展企业用电申报表.doc
***:乐从镇美食展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