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坛户籍家庭符合资格购买限价房金都名苑轮候名单公示表
我区申请购买限价房的条件包括:申请人具有我区户籍、在我区工作和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及配偶男性满25周岁,女性满23周岁,均没有违反《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均没有我区宅基地及宅基地固化资格;申请人及配偶人均月收入不高于5000元,在我区人均拥有住房面积不高于30平方米。(注意: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房屋可不计入人均住房面积;人均月收入、人均住房面积计算范围均以单身个人或夫妻双方2人计算;以申请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的名义办理产权证,或未办产权证但已办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均视为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已有房产)。以下家庭已通过2013年11月购买限价房的资格审核,并且于2013年12月1日出席金都名苑抽签活动;由于当时放弃选房资格,故此名单内有意选购的家庭不能成功购房。经请示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同意,该批轮候名单列为2014年第一季度抽签选购限价房金都名苑的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如对公示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本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提出,咨询电话:27388762。公示日期:2014年3月11日。
序号 | 所属社区(村) | 申请人姓名 | 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 申请人配偶姓名 | 申请购买的限价房项目名称 |
1 | 新联 | 吴丽姚 | 440****98004****** | 冯建基 | 金都名苑 |
2 | 龙谭 | 朱筠华 | 440****98507****** | 金都名苑 |
杏坛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