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程锦光补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关于程锦光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一案,我局于2020年4月26日对你(单位)作出案号为粤顺管良罚【2019】第A00340号的《限期拆除催告书》,于2020年6月5日对你(单位)作出编号为A1924300654的《限期拆除催告书送达公告》。因上述两份文书中的内容内容出现笔误,我局于2020年9月7日对你作出《补正通知书》,由于其他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无法向你送达我局的《补正通知书》, 现对你公告送达我局编号为A1924300929的《补正通知书》。该补正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该补正通知书亦同时在大良街道金榜社区民安路27号大良综合执法队公告栏进行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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