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中山市社会保险信息披露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171号)及《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55号)的要求,现将我市2020年社会保险信息披露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人员结构
截至2020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人数)236.83万人(女性103.37万人),其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人数)229.41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0.67万人;失业保险167.91万人(女性73.82万人);工伤保险169.38万人(女性72.70万人)。
二、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收入、支出、结余情况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8.71亿元,基金总支出148.84亿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87.62万元,基金支出408.42万元,年末累计结余683.62万元。
(三)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50亿元,基金支出10.12亿元,年末累计结余9.40亿元。
(四)工伤保险基金收入5.84亿元,基金支出6.99亿元(其中工伤预防费支出231.15万元)。
2020年2-12月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全市共落实“减税降费”75.78亿元社保费,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72.97亿元、失业保险费1.78亿元、工伤保险费1.03亿元。
三、各险种享受待遇的人数、待遇水平及分布情况
(一)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情况
截至2020年末,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为35.10万人,抚养比(年末参保职工缴费人数/年末离退休人数)为5.33:1;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增加119元,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提高到1837.21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际领取待遇人员共1768人;2020年7月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180元/人·月。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情况
2020年,全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34万人,人均1548元/月;领取外省户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人数6011人,人均9986.57元。
(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
2020年,全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4.3万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人均40578.31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84.72万元,人月均伤残津贴3895.96元。
四、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办理衔接手续情况
2020年,全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4.93万人次,转移金额7.14亿元,其中,办理转入1.06万人次,转入金额1.04亿元;办理转出3.86万人次,转出金额6.1亿元。
2020年,全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37人次,转移金额37.24万元。办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88人次,转移金额2376万元。
五、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情况
截至2020年末,全市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医疗机构47家;康复机构2家,辅助器具配置机构2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金额9886.24万元。
六、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情况
截至2020年末,全市社会保障卡累计持卡人数502.88万人。
2020年,全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12333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热线)人社部门职责职能内的社会保险方面来电咨询量40.49万人次。
七、经办机构及基层服务平台设置情况
截至2020年末,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个,镇(街道)社保经办机构24个。市级经办机构编制人数60人。
相关指标项说明:
1.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收入、支出不含上下级往来收入、上下级往来支出。
2.上下级往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
3.上下级往来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
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省级统筹,工伤保险基金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省级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