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渔政大队与清远支队联合开展禁渔期夜间巡逻执法行动
农业简讯 第120期(总第605期)
佛山市三水区农林渔业局办公室编 2015年5月4日
区渔政大队与清远支队联合开展禁渔期
夜间巡逻执法行动
为进一步确保2015年珠江禁渔期制度顺利实施,加强禁渔期渔业执法管理,巩固提高珠江流域水域生态养护效果,维护正常渔业生产秩序,4月22日,佛山支队和清远支队在三水渔政码头召开联合执法行动协调会议,决定在清远北江石角大坝下游至三水河段两市辖区交界重点水域组织开展一次针对打击交界区域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夜间巡逻联合执法行动。4月28日,清远支队出动机关及下属大队共30名执法人员,佛山支队出动支队机关及三水渔政大队共10名渔政执法人员,清远石角派出所派出6名公安参加此次联合执法行动。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得到了双方领导的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门的行动方案,成立了行动小组,由我市渔政支队长刘和平和清远市渔政支队长林用结任总指挥。4月28日凌晨3点45分,两市渔政执法人员在清远市渔政支队集合待命,总指挥刘和平和林用结下达命令,全体执法人员兵分五路,分别赶往行动地点准备开始行动。水上2组租用2艘商船工作艇着便装沿石角大坝而下搜寻可疑目标;陆上2组配合公安分两岸准备抓捕行动;陆上第3组为指挥组,在石角渡口组织堵截和指挥各小组行动。凌晨4点整,执法人员到达既定地点正式行动。到凌晨6点30分,执法人员共巡逻了清远石角大坝至三水大塘25公里的北江水域。
本次行动未发现性质恶劣的“电毒炸”现象,但对沿途撒网作业的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没收了作业渔具,行动取得了一定效果。双方认为下一步还要改进执法方式、创新执法手段、加强行动组织,坚持打击结队电鱼的嚣张气焰。
商讨制定行动方案
分组行动
执法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