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的通告2018年(03号)
佛山市永兴堂医药有限公司三水乐平范湖分店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序号 | 企业名称 | 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 | 违法事实 | 撤销日期 |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 |
1 | 佛山市永兴堂医药有限公司三水乐平范湖分店 | 许可证号: 粤DB7576312 证书编号: C-GD-16-FS-0453 注册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范湖仙湖路一座九号范湖市场内星栅28号 | 2018年06月15日,三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主要缺陷: 1、营业时间内无药师在岗指导药学服务工作; 2、存放药品的冰箱内放置鸡蛋等食品; 3、企业的供货商“广州市扬帆药业有限公司”法人授权书已过期; 4、企业未能提供2017年、2018年至今的营业场所温度记录; 5、个别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 6、阴凉柜的处方药开架销售; 7、经营非药品未设置专区; 8、企业未能提供2017年全年、2018年至今陈列药品的养护记录。 | 2018年06月21日 | 严重失信 |
特此通告。
佛山市三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06月2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