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景茂福医药有限公司现代医药智能物流产业园项目总平面方案和建筑单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1〕414号
关于佛山市景茂福医药有限公司现代医药智能物流产业园项目总平面方案和建筑单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余作鑫申请对佛山市景茂福医药有限公司现代医药智能物流产业园项目总平面方案和建筑单体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及各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分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余作鑫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景茂福医药有限公司现代医药智能物流产业园项目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848号
四、申报类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
规划用地面积为4041.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057.61平方米,容积率面积为11892.92平方米,基底面积2137.50平方米,容积率2.94,建筑密度52.59%,绿地率10%,机动车位25个。 (详见规划总平面图)
本次报建建筑物有1个,生产车间,5层,建筑面积12057.61平方米,计容面积11892.92平方米,基底面积2137.50平方米;
经审核,总图和建筑单体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2021年6月30日至7月9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jsgh@gaoming.gov.cn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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