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二〇二二年第四批仲裁裁决书的通知
为提高仲裁办案质量,切实增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公信力,实行“阳光仲裁、廉洁办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等规定,现将部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予以公开,详见***1-10。
***:1.唐加米二贵诉广东华群建设有限公司仲裁裁决书(穗增劳人仲案〔2021〕835号).pdf
2.袁添平诉吉林省百川物流有限公司仲裁裁决书(穗增劳人仲案〔2021〕1047号).pdf
3.李绍全诉增城东升纺织有限公司仲裁裁决书(穗增劳人仲案〔2021〕1287号).pdf
4.杨贵容诉广州市锐先印刷有限公司仲裁裁决书(穗增劳人仲案〔2021〕1288号).pdf
5.曾子莎、卢结莹诉广州星阁网络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仲裁裁决书(穗增劳人仲案〔2021〕1835-1836号).pdf
6.杨志安诉浙江光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仲裁裁决书(穗增劳人仲案〔2021〕1845号).pdf
7.刘莹莹诉广州视原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仲裁裁决书(穗增劳人仲案〔2021〕1966号).pdf
8.邹金华诉广州市华敏实业有限公司仲裁裁决书(穗增劳人仲案〔2021〕2007号).pdf
9.徐韵彦诉广州市力嘉关务咨询有限公司仲裁裁决书(穗增劳人仲案〔2021〕2038号).pdf
10.胡加龙诉广州羽倩美容有限公司仲裁裁决书(穗增劳人仲案〔2021〕2566号).pdf
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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