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国明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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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01日发表
明组干〔2015〕61号
关于李国明同志任职的通知
区人大机关:
经区委研究,同意:
李国明同志任区人大机关主任科员(试用期一年)。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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