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灵龟山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 核准编号: | 高明区灵龟山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 GMJ2013123 |
二、工程概况: | 1、招标单位: 佛山市高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2、工程名称:高明区灵龟山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 3、工程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 4、工程内容:对本工程的崩塌山体进行清理,治理崩塌范围内的滑坡体和不稳定岩土体,拉锚加固滑坡山体,增设山体排水沟,修建新挡土墙等。治理面积约560平方米。详参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5、工程建安投资:约93.2万元。 6、工期要求:120日历天每超过工期一天罚款1000元整(实际开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7、质量要求:合格或以上 8、资金来源:区财政 |
三、投标人的要求: |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的工商年审周期内。 2、具有国土资源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如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同专业一级)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该注册建造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未被锁定。 5、具有佛山市(含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诚信手册》; 6、在最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发生围标串标或骗取中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7、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到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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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请报名的投标人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拟派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第二代身份证和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近半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5、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佛山市(含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诚信手册》复印件; 7、提供投标报名单位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
五、定标方法 | 平均值法 |
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13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 :30—5 :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0757—88620821、88620825 报名费100元(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招标文件(含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数据光盘)500元/份,于报名时发售,售后不退。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98119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53****8359 |
七、异议和投诉 |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就本公告或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违规及不公平内容,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署名投诉。 |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