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汇公馆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0〕884号
关于青汇公馆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佛山安住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对青汇公馆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及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佛山安住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青汇公馆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祥如路以西、丹霞路以北
四、申报类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
青汇公馆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1524.75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4833.35平方米,容积率面积为3811.57平方米,基底面积456.81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密度29.96%,绿地率30.8%,配套停车位35个,其中地下24个,地面11个。(详见规划总平面图)
建设单位本次共报建建筑单体1个:青汇公馆(详见单体方案图)
青汇公馆,地上13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4825.48平方米,计容面积3806.8平方米,基底面积456.81平方米。
经审核,青汇公馆项目总平面及建筑单体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7日(八个工作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3.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4.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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