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南洲村民委员会河村第一经济合作社鱼塘出租招标公告
荷城街道南洲村民委员会河村第一经济合作社鱼塘出租
招标公告
(HCN2015—082)
高明区荷城街道南洲村民委员会河村第一经济合作社鱼塘出租项目定于2015年12月7日下午14:00在河村第一经济合作社祠堂进行公开投标。本项目采用价高中标法(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标的物名称及面积:①学湖鱼塘,约25亩
②飞机场鱼塘,约18亩;
③基角鱼塘,约60亩;
2. 标的物所在位置:南洲村民委员会河村第一经济合作社;
3. 合同年限:6年(自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止);
4. 交易底价:①学湖,30000元/年
②飞机场鱼塘,25000元/年;
③基角塘,75000元/年;
5.递增情况:无;
6.租金支付方式:先交租后使用(详见合同);
7. 投标保证金:30000元;
8. 履约保证金:按一年的承包价款的30%收取;
9. 其他要求:承包期满后必须将垃圾清理后才能退回履约保证金;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鱼塘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土地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约),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只限本经济社人员承包。
四、本次土地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7日下午13时45至14时正
2.报名地点:河村第一经济合作社祠堂;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递交,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履约保证金必须在签订合同当天缴纳,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完结后5天内一次性返还,不计利息。
七、开标时间、地点开标定于2015年12月7日下午14时00分在南洲村民委员会河村第一经济合作社祠堂正式开始。投标人请于2015年12月7日下午14:00分前到南洲村民委员会河村第一经济合作社祠堂,逾期作弃权处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荷城街道南洲村民委员会河村第一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139****1172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