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2021年第二季度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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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30日发表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
公示时间从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0日(共五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对拟补贴人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佛山市高明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以示负责。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人社部门送请财政部门拨付就业补贴。
受理电话:88822130,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021年第二季度高明区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明细表.xlsx
佛山市高明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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