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2017年度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情况报告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精神,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结合全区经济发展态势及各项收支变化情况,在1-10月份财政收支运行基础上,现拟对我区2017年财政预算进行第二次调整。
一、1-10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概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2017年1-10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6.58亿元,同比增长10.35%,可比增长13.97%。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77亿元,完成区人大批复年初预算34.02亿元的78.69%,同比增长18.20%,可比增长21.29%,增幅全市第1位。1-10月份,每月增幅均超10点,保持了持续稳步增长的收入态势。
由于今年房地产市场活跃,我区顺应市场趋势,抓住机遇相应加大国有土地出让力度,1-10月份基金预算收入实现51.4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27.96亿元的183.85%,同比增长220.08%。其中土地出让收入49.52亿元,同比增长236.09%。
(二)财政支出情况。1-10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6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33.17亿元的89.26%,同比增长18.28%,其中:民生支出合计23.5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60%;财政八项支出28.39亿元,同比增长26.26%。基金预算支出34.9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27.44亿元的127.43%,同比增长112.32%。
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一)收入方面。经过对我区收入形势的科学研判,结合市政府再次分解给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目标,相应对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作出调整。预计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36.02亿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增加0.6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9%,同比增长12.24%,可比增长14%。
1.税收收入调整。2017年税收收入调整为21.99亿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减少0.4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6%。其中:国税部门征收10.53亿元,调减1.09亿元,同比增长20.57%,可比增长10.75%;地税部门征收11.50亿元,调增0.67亿元,同比增长8.45%,可比增长20.63%;其他增值税退税减去0.04亿元。
2.非税收入调整。全年非税收入调整为14.03亿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增加1.05亿元。其中:根据本年实际收入情况,调增其他收入1.34亿元,调增专项收入0.21亿元,调减罚没收入0.3亿元及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2亿元。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根据上级部门存量资金文件精神,年底将根据实际情况将2015年上级补助资金结余,收回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支出方面。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36.37亿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增加1.1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同比增长19.11%。
1.科目调整情况。
主要调增: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增0.57亿元,主要是增加补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调增0.40亿元,城乡社区支出调增0.32亿元及其他支出调增0.06亿元,主要是根据本年实际支出情况调增。
主要调减:预备费调减0.1亿元,主要是调整至预留费用,并调剂用于年度单位职能变更、人员变动及预算执行中难以预见的财政资金支出;节能环保支出调减0.1亿元及交通运输支出调减0.05亿元,主要是根据本年根据实际支出情况调减。
2.其他调整情况。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因单位职能变更及人员变动等原因,年初预算按照区人民政府批示等程序在科目、单位、项目之间进行调整。
(三)年终结余情况。2017年收支相抵后,预计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3.48亿元,其中:本级专项资金结转0.44亿元、上级补助资金结转2.98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6亿元。
三、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一)收入方面。下半年,我区土地交易市场继续活跃,政府性基金收入增长明显。全区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58.23亿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调增19.7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8.29%,同比增长201.15%。调增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各镇(街道、西江新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情况调增19亿元;二是由于下半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基数提高,收入相应调增0.70亿元。
(二)支出方面。按照“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原则,对应将各项基金的收入安排到各项基金支出和结余中。预计2017年全区基金预算支出46.65亿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调增10.6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01%,同比增长137.90%,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调增10.60亿元。
同时,基金预算支出已安排到年初预算中的专项经费,由于单位职能变更等原因需要在预算支出科目之间进行调整。
(三)年终结余情况。预计2017年基金预算年终结余11.86亿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结转1.26亿元,区级基金预算结转10.60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关于高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事项》(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2017〕21号)精神,从今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结合本年收支实际情况,相应对收支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收入方面。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总规模不变。
(二)支出方面。2017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调整为6.83亿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调减0.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96%,同比增长229.40%。调减的原因主要是根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老人”和“中人”退休待遇发放的处理意见》(佛人社〔2016〕224号)精神,原计划清退2014年10月至2017年4月期间财政和单位代发的退休人员退休补贴金额,在11月份重新核对后减少清退0.4亿元。
(三)年终结余情况。收支相抵后,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年终结余3.02亿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区已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预算管理。根据本年收支情况,继续对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作出调整,具体如下:
(一)收入方面。2017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为1.50亿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调减0.1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2.24%,同比增长1,419.24%。调减主要原因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0亿元未能预期上缴。
(二)支出方面。2017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为1.61亿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调减0.0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46.82%。
(三)年终结余情况。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为0.21亿元。
六、财政存量资金情况
(一)盘活预算单位指标统筹情况。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为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及时弥补预算支出指标缺口,确保2017年我区财力平衡,根据预算单位项目资金实施进度,将2017年年初预算经费指标结余2亿元(其中:年初预算专项经费结余1.69亿元,年初预算正常经费结余0.31亿元)收回区财政统筹,用于安排扶持社会经济发展及重点民生项目建设支出。
(二)财政存量资金统筹情况。
根据上级部门存量资金文件精神,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今年将根据实际情况将2015年上级补助存量资金、历年生育津贴存量资金等收回区财政统筹安排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