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岗赤脚医生有补助了
最高每人每月900元,实施细则预计年内出台 |
佛山日报讯 记者李艳平报道:近日,网友“zhou123”在高明本地论坛上发帖询问: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的生活困难补助什么时候发放?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回应称,目前佛山市实施细则仍未出台,不过预计年内可完成意见修改并落实。 每月最高可领900元 早在今年1月,广东省卫生厅就联同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做好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从2013年1月1日起,为这批特殊年代在农村地区发挥了重要作用的医护人员给予适当的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各县(市、区)每年12月5日前将当年1~12月份补助资金一次性直接拨付到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个人账户。补助对象必须为广东省户籍,2012年12月31日前离岗,截至2012年12月31日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持有有效的农村接生员或赤脚医生的证明文件。 而在佛山市6月公布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就规定了具体的发放标准:工作年限超过30年(含)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工作年限在20年~30年(不含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工作年限在10~20年(不含20年),每人每月补助700元;工作年限满9年不足10年的,每人每月发放540元;满8年不足9年的每人每月发放480元。按照每年60元的标准依此类推。 实施细则仍未出台 记者了解到,高明区在2月份就开始组织符合条件的接生员和赤脚医生进行补助申请。不过,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时过半年,但目前全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员总数还没有最终统计出来。对此,他解释道,接生员和赤脚医生所涉及的年代较为久远,按照《通知》规定,他们必须持有效的证明文件,但现实的情况是,很多人都已经把当年的文件弄丢,而部门方面在查阅当时的人员登记在册资料上也存在难度和漏洞,那么要如何界定他们的身份呢?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则是,《通知》里有一个原则为“只减不增”,补助对象为2012年12月31日离岗时,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那么,除了这部分人之外,今后离岗的符合年龄条件的人员是不是都不能领取?或者说,现已离岗,但年龄未达标,是不是以后也不能申领? “《通知》里有许多内容需要根据各区的实际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再进行地区性的调整、细化、完善,所以目前佛山市的实施细则还处于调研期,尚未出台。不过相信今年之内是可以完成的。”该负责人表示有信心。 知多D赤脚医生 很多人可能认为,赤脚医生跟乡村医生或私人诊所医生是一样的,其实不然。 所谓赤脚医生,是上世纪60~70年代中期开始出现的群体,指一般未经正式医疗培训但略懂医术、仍持农村户口、“半农半医”的医疗人员,他们在当时农村地区缺医少药的情况下做出了特殊的贡献。据了解,目前高明区内的赤脚医生多为60~70岁,部分年轻的为50多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