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兴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杨梅片区部分铺位出租招标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镇分中心受杨和镇和兴顺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定于2016年5月9日上午9:30在我中心三楼开标室对杨梅片区部分铺位出租项目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前来报名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资产类型:商铺,共4组;
2.标的物所在位置:杨和镇紫荆路18号7号商铺,红梅路39号11-12号商铺,红梅路39号14-15号商铺,杜鹃路38-11号商铺;
3.资产经营用途:商业;
4.交易底价:500元/月(紫荆路18号7号商铺),1000元/月(红梅路39号11-12号商铺),900元/月(红梅路39号14-15号商铺),400元/月(杜鹃路38-11号商铺);
5.合同年限:3年;
6.租金支付方式:签订合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紫荆路18号7号商铺1000元,红梅路39号11-12号商铺2000元,红梅路39号14-15号商铺1800元,杜鹃路38-11号商铺1000元),并按季度支付租金;
7. 投标保证金:2000元/间。
二、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三、本次商铺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的投标方式(即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3日至2016年5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镇分中心;
3.需提交的资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凡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表(可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在2016年5月6日下午5:00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将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银行存款回单)交到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镇分中心确认投标资格。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开标定于2016年5月9日上午9:30在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镇分中心开标室正式开始。投标人请于2016年5月9日上午9:30正,到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镇分中心开标室现场并提交相关资料,中心工作人员将对投标人的资料进行资格核查,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凡企业法人投标,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竞租,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七、投标人可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兴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8448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镇分中心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计生综合楼二楼
联系人:曾***、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806581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镇分中心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