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高明区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明府办〔2011〕145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贯彻意见》(粤国土资地籍发〔2011〕136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11〕130号)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高明区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棋泰(常务副区长、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局长)
副组长:管 雪(区政府副秘书长)
罗 辉(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常务副局长)
李超雄(区农林渔业局常务副局长)
李宝辉(区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成 员:吴毅明(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福兴(区委社会工作部副局长)
周维兴(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副局长)
邓礼强(区农林渔业局副局长)
李柏青(区农林渔业局副局长)
徐祖明(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副局长)
杨航军(区发展规划统计局副局长)
李定国(区发展规划统计局副局长)
麦仕豪(区环境运输城管局党组成员)
郭建湘(区法制办副主任)
区艺研(荷城街道办副主任)
刘烜业(明城镇镇长助理)
朱立坚(杨和镇党委委员)
罗华方(更合镇党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国土城建水务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周维兴(兼),成员由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地籍、执法、市场、测绘、土地登记事务所与信息中心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联系人:邓展雄,联系电话:88880010。
我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相关工作完成后,本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