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政府办公室关于聘任社会律师担任西樵镇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27日发表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政府办公室关于聘任社会律师担任西樵镇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
机关各办局及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行政机关法律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府办函【2018】17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决定聘任蒋月仙等2人担任西樵镇政府法律顾问,聘期自2019年5月22日日起至2020年5月21日止。现将我镇街道法律顾问人员名单确定如下:
蒋月仙 广东正念律师事务所律师
梁锦耀 广东循理律师事务所律师
西樵镇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9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5 01:26:2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