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运营单位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环保委大气污染防治监管要求,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监管,现对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运营单位备案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如下:
一、所有在南海区承接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运营单位须到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进行备案,否则不予承接扬尘在线监测业务。已完成备案的单位无须重新备案。备案提交资料详见***。
二、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运营单位须满足以下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污染源自动监测(控)、环境自动监测(控)、自动监测(控)设施运维、环保设施运维等环境监测类型的经营范围之一。(以营业执照副本中登记的具体经营范围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登记的具体经营范围为准)
2.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核定经营范围有计算机系统集成等相关技术服务。
(二)技术要求。
扬尘在线监测设备由颗粒物浓度传感器等作为主要的扬尘状态监测手段,对工地现场的扬尘颗粒物浓度进行信息采集,包含 PM2.5、PM10、PM100(TSP)等关键信息;另外,配备风向传感器、风速计对现场风向和风速进行测量,作为扬尘状态的辅助信息。同时,在线监测设备配备自动化信息采集模块,通过高性能嵌入式系统对传感器进行24小时信息采集,并通过4G VPN局域网将数据上传至服务器,实现在线实时监测。为向管理方和施工单位提供有效和准确的参考信息,上述传感器应满足市住建局发布的《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管理工作的通知》(佛建管函〔2017〕805号)相关标准,具体如下:
PM2.5传感器
量程:0~500μg/m³
精度:<±3%(25℃)
工作温度:0~50℃
工作湿度:≤80%RH
PM10传感器
量程:0~1000μg/m³
精度:<±3%(25℃)
工作温度:0~50℃
工作湿度:≤80%RH
PM100(TSP)
量程:0~500μg/m³
精度:<±10%(25℃)
工作温度:-10~60℃
工作湿度:≤99%RH
风向传感器
量程:0~360°
精度:<±1%(25℃)
工作温度:-40~80℃
工作湿度:≤100%RH
风速计
量程:0~70m/s
精度:<±3%(25℃)
工作温度:-40~80℃
工作湿度:≤100%RH
(三)其他要求。
扬尘监测设备需接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一张图”系统)的扬尘监测平台,并采用4GVPN局域网与平台实现数据对接。
三、我局将运营单位的备案情况在南海区建筑行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zjsp.nanhai.gov.cn/xxgs/index)进行公示。
四、为规范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的相关工作,我局将聘请第三方对备案的运营单位进行考核。
***:1.备案资料清单
2.承诺书
3.授权书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0年6月3日
***1
备案资料清单
序号 | 备案资料 |
1 | 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
2 | 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
3 | 承诺书(***2) |
4 | 授权书(***3) |
5 | 佛山市住建局扬尘在线监测系统接入确认书 |
6 | 扬尘在线监测工作方案 |
备注:佛山市住建局扬尘在线监测系统接入确认书由佛山市住建局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平台运维单位出具。
***2
承 诺 书
致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作为承接佛山市南海区内的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运营商,我司将作出以下承诺:
严格执行《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管理工作的通知》(佛建管函〔2017〕805号)中的相关工作要求和按合同履约。
在接到工地报装电话2天内到达工地现场收取资料和进行实地勘查。签订合同并收到工程押金后3天内完成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并联网。
实现对已联网的监测施工项目24 小时实时在线监测,历史数据完整率应达到90%以上,所有设备正常运转率保证在90%以上,正常数据采集率在95%以上(数据完整率计算排除非运营机构原因,包括施工工地停电,甚至故意损坏等)。
监测数据一致性:在线监测设备与在线监测系统平台的实时数据和历史数据一致。
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估,为南海区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合理建议,并于每月10号前向南海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上月分析评估报告。
当现场监测设备出现故障时,在8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跟进处理,48小时内完成修复处理。若故障无法排除,使用备用机替代工作,确保监测系统、设备能正常运行。做好故障及维修情况记录,按要求报告南海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立完整的运维技术档案,保证各级部门可随时调阅运维技术档案,了解建设施工项目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的使用、维修、停运、性能检验等全部历史资料。对所有现场在线监测设备一一对应建立专人负责制,制定操作及维修规程和日常保养制度,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
每月10号前向南海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上月运营情况汇总,包括目前扬尘在线监测系统上线工地清单、已签约但系统未上线工地清单、对运营过程中遇到问题的处理和反馈情况和陈述每个监测点运行情况等等。
在收到工地提交的《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迁改、拆除业务受理表》2个工作日内,完成迁改或拆除。
若一个自然月内违反以上规定达一定次数,我司将自愿停止承接南海区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相关业务,当月违反次数达2次,暂停承接业务1个月;年内违反次数达4次,暂停承接业务2个月;年内违反次数达6次,暂停承接业务3个月;依此类推。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3
授 权 书
致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我司现授权代理人为:姓名: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邮箱地址:xxxxxxxxxx,主要负责佛山市南海区内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和运营业务以及所有工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证明!
申请单位(公章):
xxxx 年 x 月 x 日
备注:如运营单位的授权代理人发生变更,需重新向区住建水利局进行备案。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运营单位备案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