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石湾镇街道石头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委托,于2016-03-18日下午15:00时在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石头村原五金综合厂房出租项目进行竞价,本项目采用一次报价(现场递交报价表)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一、竞价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编号资产名称资产类型面积租赁年限竞价保证金(元)交易底价付款方式项目一2010003厂房经营性6774.5㎡1年20000013元/㎡/月每月付,先交租后使用项目二2010004厂房经营性651㎡1年2000013元/㎡/月每月付,先交租后使用二、资产的使用范围:生产经营,但污染、高噪音除外。三、备注:该物业具备集体土地使用证,不具备房产证,属手续不齐全的物业。四、竞价人(单位)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五、本次项目采用一次报价(现场递交报价表)方式竞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单位)。(1)以月租金底价13元/㎡/月进行竞价;有2家或以上条件相同的,则以抽签形式确定最终竞得人。(2)任一竞价人(单位)出价低于底价视为无效出价,将被取消本次竞价资格。(3)无人提出受让申请的,另行组织交易。六、领取资料竞价人(单位)可于2016-03-11至2016-03-17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时前(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湾镇街道办事处副楼五楼526室)索取竞价详细资料。七、实地查看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竞价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八、竞价保证金竞价人(单位)必须在2016-03-17日下午17:00时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项目一竞价保证金200000元或项目二竞价保证金20000元到账,并到石头村委会会计站领取收据。竞得人(单位)竞得物业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保证金(合同保证金为以成交价格计算的三个月租金,不足部分另行补齐),由于竞得人(单位)单方面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没收保证金;非竞得人(单位)在10天内无息退回保证金。九、经确认竞价资格的竞价人(单位)请于2016-03-18下午15:00时前,准时到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竞价会,逾期恕不接受。十、其他事项①竞价人(单位)参与报名、缴纳保证金、签订合同等必须为同一人(单位)。②租金采用先交付后使用的方式。③本公告未尽之事宜以竞价文件为准。④***《石湾镇街道石头村原五金综合厂房竞投方案》十一、联系方式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石头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联系地址石头村委会联系人霍先生联系电话139****7518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副楼五楼526室联系人刘生联系电话83105993 石湾镇街道石头村原五金综合厂房竞投方案 石湾镇街石头村南北股份合作经济社拥有所有权的简易厂房2处,现拟公开竞投形式分别出租,具体方案如下: 一、项目名称:石头大道,原石头五金综合厂 二、项目地址:石头大道。 三、项目租赁期限:1年,年内不递增。 四、竞投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五、本物业经营范围:生产经营,但污染,高噪音除外。 六、竞投时间: 七、竞投地点: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八、物业概况: (一)该厂房占地面积分别为:1.项目一面积:6774.5平方米。 2.项目二面积:651平方米。 (二)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1.遇国家征用出租厂房的及石头村委会,石湾镇街办事处需用此出租厂房场地建设的,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按通知规定时间内搬迁,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合同无条件终止。2.有关经营性补偿和有新增设备等财产补偿归乙方,土地、出租铺位等补偿归甲方。) (三)合同期内,原石头五金综合厂房内的配电房内,如供电部门需要更换变压器、电柜的,该费用由石头村委会负责。 (四)原石头五金综合厂房(原米机房)杉瓦房顶约有400平方米面积严重破损漏雨,破损部份由承租方自行维修,维修费用为58元/平方米,该维修费由石头村委会负责,先由承租方垫付,再在每月的租金中扣减。 (五)原合同到期后,且招投标手续未完成,如原承租方没撤离,在签订新合同前,继续按原有合同方案收取原承租方租金,至签订新合同或原承租方撤离为止。 九、竞投方式 采用暗投方式进行竞投,以不低于底价13元/㎡/月租金进行竞投,采取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投人,有2家或以上条件相同的,则以抽签形式确定最终竞得人。 十、竞投保证金 (一)1.项目一交易保证金为20万元。 2.项目二交易保证金为2万元。 (二)竞投人需在2016年月日前向以下账户存入投标保证金并到村委会会计站开具收据。租金结算方式为银行转账或现金,每月结算。每月25日-30日交下月租金,成交后保证金自动转为押金。竞价会结束后,非竞得单位可于10天内到石头村委会取回竞价保证金(不计息);竞得单位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注:1、竞得单位须在10天内与石湾镇街道石头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签订合同;2、如10天内由于竞得单位(个人)单方原因不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此保证金归业主单位所有,该标重新公开竞投。) 交易保证金请交以下账户: 银行开户名:佛山市禅城区农商银行石头支行 开户行名称:石头村保护文物基金会 账户号码:8002***********76 十一、合同期满后,如继续将该物业出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有优先续租权。 十二、本方案解释权在石头村委会招投标工作组。 联系人:刘经锐、霍景垣电话:83831033、83831068 石湾镇街石头村南北股份合作经济社 2016年0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