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13家企业完成初始排污权申购
通过核定企业排污权,发挥市场调节机制,推动全区污染总量量化管理
记者昨日(1日)从禅城区环境保护局了解到,禅城区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近一年,取得预期效果。截至目前,禅城区13家企业已完成申购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总涉及金额544.85万元,104家重点企业完成排污指标核定。
《佛山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4月1日正式施行。佛山市作为全省排污权交易首批试点城市之一,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污染物排放纳入排污权交易和有偿使用,实施量化管理。
■总量前置 实施排放总量初始分配
禅城区作为佛山市中心城区,开发强度大,人口密度高,环保工作压力较大。作为一种稀缺的公共资源,排污权实行有偿使用和交易是大势所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际上是将排污权由传统的行政分配和无偿取得,转变为由市场竞争分配、有偿使用的方式获取,使环境容量资源得到最优化配置。
禅城区环境保护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科长李红晖介绍,排污权是指相关排污企业经过环保部门核定和许可,允许排污单位在一定范围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排污权交易作为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制度安排,它对企业的经济激励在于排污权的卖出方由于超量减排而使排污权剩余,之后通过出售剩余排污权获得经济回报,这实质是市场对企业环保行为的补偿。买方由于新增排污权不得不付出代价,其支出的费用实质上是环境污染的代价。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意义在于它可使企业为自身的利益提高治污的积极性,使污染总量控制目标真正得以实现。这样,治污就从政府的强制行为变为企业自觉的市场行为,其交易也从政府与企业行政交易变成市场的经济交易。
为此,禅城环保部门首先以总量前置为抓手,评估区域内环境容量,核定企业排污权;印发《禅城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总量前置实施办法(试行)》,规范环评审批总量前置流程,细化总量审核环节;统一技术评估、总量审核、环评审批中总量指标核查核算技术方法,实施排放总量控制初始分配制度;全过程落实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化管理,并根据区域总量控制要求实施动态调整。
■市场调节 形成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核定企业的排污权之后,企业便可根据生产实际进行排污权交易。2017年7月,位于禅城区张槎街道的佛山惠洋喷涂工业有限公司率先完成了排污权交易,总额度2575元,获得化学需氧量排放量0.29吨,氨氮排放量0.04吨。这也是佛山市第一单排污权有偿使用业务。
李红晖介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受理全市范围内的排污权出让、转让、受让等排污权交易业务。企业可通过网上竞价、协商交易、定向出让或其他方式进行排污权交易。通过坚持市场机制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实现排污权由行政分配无偿取得向市场方式有偿占有转变,推进形成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又充分反映污染防治目标要求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在具体操作中,企业只要登录“佛山市排污权交易系统”,并在系统输入基本信息和需求量,就可以进入竞价阶段并获取交易结果。此外,环评审批、排污权交易和有偿使用、排污许可证审批等均进入“一门式”办事窗口,利用政府统一的网络平台,发布申报事项办事指南,清晰指引。
■企业获利 交易排污权获取经济回报
记者了解到,佛山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初始价格按照省定标准执行,即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和氨氮分别为1600元/年·吨、3000元/年·吨、1800元/年·吨和
4000元/年·吨。禅城区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初始价也按照该标准执行,但企业不得盲目购买,所购买总量不得超过企业排污权所核定的排放量。
李红晖介绍,禅城将行政有形之手与市场无形之手相结合,利用市场机制及环境资源的特殊性,鼓励企业实施排污权交易。企业通过购买排污权指标,可集中精力进行生产经营,并采取更有效的治理技术来减少污染,深化治理后过剩的排污权指标可通过市场买卖获取经济利益。特别在环境容量饱和的情况下,新建或扩建企业可以通过市场交易在环境容量内获得一定的排污权。排污权交易制度,既能带动企业主动节能减排,又保障了新生企业的生存条件。
禅城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冯凯鸿表示,随着排污权交易制度逐步推进,政府环境管理职能从主要利用行政手段向综合利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转变。企业由被动监管到主动减排,减轻了政府行政管理压力,也减轻了区域总量和环境容量压力,达到充分利用环境容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下一步,禅城区将积极构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二级市场,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企业排污权质押抵押信贷政策、企业环境治理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政策等绿色金融服务体系。
记者还了解到,为鼓励现有排污企业积极参与排污权有偿使用,在2018年、2019年年度内,对初始价格实行优惠政策,即2018年年度内,按照省定标准的70%执收;2019年年度内,按照省定标准的90%执收;2020年1月1日起,按照省定标准执收。
禅城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
目前状况
13家企业已完成申购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总涉及金额544.85万元104家重点企业完成排污指标核定
交易方式
企业登录“佛山市排污权交易系统”,并在系统输入基本信息和需求量,就可以进入竞价阶段并获取交易结果。
排污权
指相关排污企业经过环保部门核定和许可,允许排污单位在一定范围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实际上是将排污权由传统的行政分配和无偿取得,转变为由市场竞争分配、有偿使用的方式获取,使环境容量资源得到最优化配置。(来源: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