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关于2015年禅城区新建四家平价商店的通知
为更好地承担特定的稳价惠民责任、平抑物价,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降低流通环节,根据《关于印发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规范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粤价〔2011〕159号)文件规定,经对申请单位进行材料审核及实地察看,同意自2015年4月1日起认定以下四家单位为禅城区农副产品平价商店:
一、佛山市食品有限公司平远肉店,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平远北街17号首层28、29号。
二、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金瑞康蔬菜专业合作社禅城区绿景分社,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黎明一路23号3区首层P10号。
三、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金瑞康蔬菜专业合作社禅城区东海分社,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大道北38号3区首层P88号。
四、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金瑞康蔬菜专业合作社禅城区丝绸分社,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丝绸大街1号三座首层2号。
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