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市民监督机关效能建设
来源:佛山日报 |
责编:刘振鑫 |
禅城区有关领导就如何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答记者问
2006年是禅城区“加强、加速、加快”发展的关键年。区委区政府决定通过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实现提供强力保障。禅城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骆毓林近日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禅城区将以“打造优质政务 建设高效禅城”来提升竞争力,呼吁市民积极参与监督。
记者(以下简称记):近几年来,禅城区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即将成立的效能投诉中心是一个重大举措,对提高机关效能有何意义?
骆毓林(以下简称骆):效能最能检验一个干部的能力素质,最能体现一个部门的对外形象,也最能反映一个地方的发展环境。从这个意义上讲,效能就是竞争力、生产力和形象力。近几年来,禅城区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能不断提高。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如少数职能部门对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授权不到位,项目审批“两头办”、群众“两头跑”的现象依然存在;少数机关工作人员大局意识不强,办事服务态度差、效率低,主动为企业办事的精神还不够;有的单位部门利益观念重,全局观念差,群众意见较大。一些部门在工作中与其他部门配合协调不够的问题也较突出。因此,大力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从严治政,促进机关转变职能,势在必行。
记:区委、区政府动此番重拳出击,主要将采取哪些措施?
骆:一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禅城区机关效能行为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处理。除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效能告诫等追究方式外,还包括扣发奖金和追究有关领导的连带责任。二是设立禅城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负责对全区机关效能投诉的受理、办理工作。为强化机关效能监督工作,还将对投诉有功人员实行奖励。四是健全限时办结制、全程代理制和同岗替代制等一系列效能建设制度,规范运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社会各界监督。
记:《办法》从哪些方面规定了效能行为的责任追究范围?
骆:按照《办法》共100多项内容列入了责任追究范围,包括:接受、索取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利益的;对管理和服务对象态度冷漠,言行举止不礼貌的;对符合法定条件许可申请不予受理或并在法定期间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擅自离岗或者在工作时间进行炒股、上网聊天、玩游戏等与业务无关活动等等,市民或办事单位遇到类似情况均可进行投诉举报。
记:对投诉有功人员如何奖励?
骆:为鼓励广大群众踊跃参与对机关效能过错行为的投诉,区委、区政府决定,凡以真实姓名投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效能过错,经查属实的,给予投诉人奖金奖励。奖励按被投诉人所受追究责任的严重程度分为5档,最低给予奖励300元,最高奖励1000元。奖励资金由区财政局核拨,专款专用。市民是对机关效能建设进行监督的重要力量之一,我们鼓励和欢迎群众以投诉方式、实事求是地对区机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拨打投诉电话或采取其他方式向机关效能投诉中心投诉,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本报记者张扬 特约记者王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