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A级首期款可交2成
佛山新修订公积金贷款办法正式公布,5月1日后公积金贷款与个人信用捆绑
(以上所指逾期还款,包括公积金贷款、其他商业贷款、信用卡还款等) |
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信用等级标准
A级:3年内未出现逾期还款,或者逾期还款累计5期以内(含5期)。
B级:3年内逾期还款累计6至10期,或者连续逾期还款3期以内(含3期)。
C级:3年内逾期还款累计11至15期,或者连续逾期还款4至6期。
D级:3年内逾期还款累计16期及以上,或者连续逾期还款7期及以上。
E级:5年内因连续逾期还款而被债权人起诉,且其债务已结清;或者使用不真实资料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被发现后已纠正其错误。
F级:因经济纠纷被提起诉讼,法庭未作出判决,或被判败诉、或经法庭调解后,仍未完全履行相关经济责任;或者使用不真实资料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被发现后拒不改正错误。
不同信用等级对应的首期付款率
A级:缴交首期款不少于购建房总价的20%;
B级:缴交首期款不少于购建房总价的25%;
C级:缴交首期款不少于购建房总价的30%;
D级:缴交首期款不少于购建房总价的35%;
E级:缴交首期款不少于购建房总价的40%;
F级:暂不受理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申请。
近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公布了经过修订的《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其中,新办法指出,从5月1日起,佛山将实行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信用评级制度。对被评为不同信用等级的贷款申请人,实行按不同比例缴交购建房首付款,才能获得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
据了解,佛山曾于2006年2月28日印发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佛房金管〔2006〕3号),而此次进行修订,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资金安全,促进个人诚信意识的建立。
进行修订的内容包括了将原办法中的“受委托银行应在20个工作日内发出贷款,把资金划到售房方指定的账户”,修订为“受委托银行应在5个工作日内发出贷款,把资金划到售房方指定的账户”,加快了公积金贷款的发放速度;同时还延长了贷款年期,将原办法中的“贷款年期加年龄不超过60年”,修改为“贷款年期加年龄不超过65年”。
而最关键的是,新办法将实行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信用评级制度,对被评为不同信用等级的贷款申请人,实行按不同比例缴交购建房首付款。新办法将原“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抵押贷款时,必须交付不低于总房款20%的首期款,即最高贷款额不能超过购房总房款的80%”,修改成“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抵押贷款时,必须交付不低于规定数额的首期款,即最高贷款额不能超过购房总房款减首期款”,首期款将不再“一刀切”,而是按照个人的信用等级缴交20%-40%的不等比例。(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