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如期完成清洁能源改造16家企业被责令整改
禅城区限燃区相关企业要在10月1日前完成清洁能源改造,由于燃气管网施工的原因,16家企业暂时未能完成。昨日(14日)下午,禅城区环保部门开始陆续向这16家企业送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本周内将全部送达。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高污染燃料限制使用区域的通告》(佛府〔2014〕31号),限燃区内有关单位和个人需在10月1日前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工作。禅城区约有70%的面积纳入限燃区范围。据区环保部门统计,本次清洁能源改造共涉及区内27家重点企业,待本轮改造工作全面完成后,二氧化硫等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计将削减约800吨/年,将有效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截至目前,27家重点企业已有6家企业完成改造工作,10家企业已与佛山燃气公司禅城分公司签订改造合同,但由于燃气公司管网安装施工技术难度较大等问题,未能按时完工,预计10月下旬全面完成改造工作。另外,5家企业已关停或停产,6家企业承诺年底关迁。昨日下午,禅城区环保部门对逾期未完成改造或承诺年底关迁的共16家企业开始送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尽快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同时加强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按清洁能源限值达标排放。
据记者了解,禅城区本次涉及清洁能源改造的27家重点企业除部分目前已关停或停产外,其余企业均积极配合政府开展改造工作。收到环保部门《责令整改通知书》的某企业负责人向记者反映,其实企业已经落实了清洁能源改造方案,并与佛山燃气公司禅城分公司签订了改造合同,但因燃气管网施工原因未能按时完成改造工作,企业管理层也相当重视。
区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区环保部门将继续加强与燃气公司沟通,按合同约定促其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完成改造工作。(来源: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