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卸货再到店里收钱2万货物不翼而飞
黄先生在微信开了一家卖汽车电池的微店,一自称是汽修厂老板的买家在黄先生微信下了单,但要求交货时再付款。然而,黄先生把电池载到约定地点卸完,再到买家店里收钱时,却发现买家所谓的店铺根本不存在,货物也不翼而飞,损失近2万元。近日,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捣毁该“微信订购货物诈骗”犯罪团伙,先后抓获团伙成员3人。
网上网下混淆视线,事主微店交易财货两空
2016年底,在广州一电源代理批发部工作的事主黄先生,收到一名陌生男子添加微信的验证信息,称要购买其微店的超威电池。添加成功后,男子在黄先生微信下了单,但要求交货时再付款,后男子要求黄先生将货送到南海平洲永安中路附近其仓库,并称会有员工接收。
随后,黄先生按其要求将货物载到了约定地点,见到了男子口中的员工。黄先生没有多想,在几名“热情”的员工引导下开始卸货。
卸完货后,一员工告诉黄先生,其老板正在附近某锂电动车店等他结账。然而,当黄先生来到该电动车店时,发现该店根本不是男子店铺,随后,黄先生匆忙赶回仓库,却发现其货物已不见了踪影。黄先生损失了近2万元。
狡猾的骗子逃不过猎手的眼睛
案发后,南海分局刑侦大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通过调取案发地视频监控,经视频追踪,逐步锁定了该诈骗团伙4名涉案人员及作案用的黑色现代牌轿车。
在确定嫌疑人身份信息后,专案组民警展开收网行动,3月9日下午,民警在清远市佛冈县抓获团伙主要成员李某文(男,26岁)、张某远(男,43岁,均广东佛冈人)2人。随后,专案民警乘胜追击、连夜赶往广州白云区抓捕,当晚23时许,在广州白云区均禾大布路附近,将正在购物的犯罪嫌疑人陆某林(男,42岁,广西贵港人)抓获归案。目前,案件审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时代到来,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同样也衍生了新的犯罪手段。警方提醒,微信诈骗是一种新型的诈骗手法,不法分子利用受害人的“朋友圈”、微店,以代购后失联,或者如案例所示线上线下交易诈骗、微信点赞索要快递费、假装“高富帅”骗财骗色等伎俩诈骗。面对网络世界的虚拟接触,广大市民要保护好个人的信息,在网络交往中,多留一个心眼,捂紧自己的钱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