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镇依法拆除位于三溪村委会辖区一违法建设
为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坚决打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将“两违”工作推向深入,2月7日上午,乐平镇依法对桃兴鸿砖厂未经批准,非法占用三溪村委会禄埗村潘队11.80亩土地,所建设的违法晒砖场等建筑实施强制拆除。
据了解,乐平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之前已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违法用地当事人在2013年1月20日前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及按有关规定进行复绿,现违法用地当事人并未履行职责按标准改正。为按照上级的整改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乐平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认真制定了强制拆除、复绿方案。在拆除现场,各部门协同作战,紧密配合,对三溪村委会禄埗村潘队的违法建设依法实施了清拆。
镇委委员张伟杰表示,此次对违法建筑依法实施强制拆除,落实复绿复耕工作,不仅维护了我镇的整体形象,优化环境,而且保障了群众的合法利益。希望通过此次依法强制拆除行动,进一步遏制抢占抢建的歪风,营造依法用地的良好氛围。
乐平镇委宣传文体办
201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