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16日发表  

  原文: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

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资助

实施细则》的通知


管委会各办(局)、各园管理局,有关单位:

  现将《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资助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管委会规划和财政局反映,联系电话:86669856。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2月7日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

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资助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佛山高新区)加强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知识产权运用的支持力度,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完善区域创新生态环境,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决定支持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是指支持佛山高新区内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创新,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申请PCT国际专利和海外商标,并引导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进行融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第三条 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在佛山高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财政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激发企业技术创新活力,降低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本,推动佛山高新区争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佛山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局(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科技创新局)的主要职责是:编制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资助实施细则;编制申报指南和通知,组织开展项目申报、评审、立项、结题等工作;组织开展绩效评价;负责项目监督与管理,做好佛山高新区各园管理局的指导与监督工作;佛山高新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佛山高新区管委会规划和财政局(以下简称规划和财政局)等的监督。

  第五条 规划和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按规定拨付资金;监督专项资金使用。

  第六条 佛山高新区各园管理局(以下简称各园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开展项目申报、评审及资金拨付等工作;按评审结果及各园政策兑现安排给予项目资金配套支持;对辖区内项目承担(申报)单位资金的使用进行指导与监督,及时反映和纠正资助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接受科技创新局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七条 申报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类资助的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佛山高新区范围内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纳入火炬统计的单位,信用记录良好。

  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无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情形。

  申报发明专利授权资助的单位还应满足以下条件:申报单位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具有市场应用前景,符合佛山高新区的产业发展规划和导向;申报资助的专利为上年度获得授权、现行有效的专利,且只对第一专利权人进行资助;该专利从申请专利至申报资助期间,专利权属地未发生变更,仍位于佛山高新区范围内。

  申报PCT国际专利资助的单位还应满足以下条件:按照《专利合作条约》提出并获得PCT国际检索报告和国际检索单位书面意见,至少一项权利要求同时获得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肯定意见,具有授权前景。

  申报海外商标资助的单位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上一年度取得境外商标注册,以商标注册证书记载的注册时间或者境外商标注册证书的签发时间为准。

  第八条 申报知识产权运用类资助的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佛山高新区范围内或纳入火炬统计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分支机构,信用记录良好。

  (二)申报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健全、制度完善,配有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每年有相应的资金用于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

  (三)作为质押物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必须合法有效、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

  (四)质押融资品种包括各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的贷款、票据、信用证等融资品种以及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品种。

  企业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无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情形。


第四章 申报程序及资助政策


  第九条 佛山高新区管委会按照“申报、评审、审议、公示、公布”流程,每年开展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资助的申报审核工作。

  (一)申报

  1.科技创新局编制申报指南及通知,明确支持对象、组织形式、申报要求、申报时间、申报流程、材料要求等内容,申报指南和通知在“佛山扶持通”进行发布。

  2.申报单位登陆“佛山扶持通”,按照当年度发布的申报指南及通知要求在线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相关材料。各园管理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3.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类的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1)佛山高新区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资助申请表;(2)佛山高新区项目申报单位信息表;(3)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4)申报单位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证书;(5)申报单位获得PCT国际检索报告和国际检索单位书面意见;(6)申报单位获得的境外商标注册证书;(7)申请承诺书。

  4.知识产权运用类的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1)佛山高新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资助申请表;(2)佛山高新区项目申报单位信息表;(3)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4)贷款对应的专利质押登记通知书、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5)申报单位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质押合同,贷款到账、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凭证;(6)贷款对应的知识产权评估合同、知识产权评估报告、评估费***及付款凭证;(7)项目实施效果评估报告;(8)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9)申请承诺书。

  (二)评审

  科技创新局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评审,经书面评审程序后,形成佛山高新区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资助推荐名单、知识产权运用资助推荐名单。

  (三)审议

  推荐名单经佛山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后,形成拟支持名单。

  (四)公示

  科技创新局将拟支持名单在“佛山扶持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不低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到相关异议的,由各园管理局配合科技创新局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意见报佛山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审核。

  (五)公布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支持名单在“佛山扶持通”对外公开发布。

  第十条 对上年度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申报单位,每件给予3000元后补助;对上年度成功提交PCT国际专利申请且具有符合本细则规定的PCT国际检索报告和国际检索单位书面意见的申报单位,每家单位给予2万元后补助;对上年度新增拥有海外商标的申报单位,每家单位给予6000元后补助。

  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进行融资的,按照实际贷款利息的40%给予贴息支持,单家单位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第十一条 鼓励各园管理局根据实际给予配套支持。


第五章 资金拨付及管理


  第十二条 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支持名单公布后,按照《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专项经费支出管理办法》规定审批程序,做好资金支出审批。科技创新局根据各园管理局项目申报情况,申请划拨对应项目资助资金给各园管理局,各园管理局划拨资助资金及配套支持资金(如有)至项目承担单位。

  第十三条 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申报及资助实行信息公开管理,除涉及保密要求等特殊情况不予公开之外,按照《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佛山扶持通”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 预算年度终了或预算执行完毕,由科技创新局对当年度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扶持资金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形成自评报告报规划和财政局备案。绩效评价具体工作参照《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

  第十五条 佛山高新区管委会计提专项资金总额1%的前期工作经费(用于下一年度预算项目入库的前期论证、立项、入库评审等)及1%的事中事后工作经费(用于本年度及以前年度项目验收考评、监督检查、内部审计、绩效管理等)。有其他文件专门就工作经费作出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对负责专项资金管理的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部门领导、经办人员在专项资金评审、分配、审批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十七条 项目承担单位在财政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追回专项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违法违规信息。

  第十八条 第三方服务机构按照科技创新局委托事项要求开展具体事务性工作。对第三方服务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立即终止合作协议,取消其提供服务资格。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除政策明确规定额外奖补情况外,对符合本细则同时又符合佛山市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同类事项,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

  第二十条 本细则由佛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贯彻执行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实施细则(试行)征集意见情况反馈
  2. 龙岗或将放宽社会资本准入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3.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4. 宝安新桥召开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工作推进会议
  5. 盐田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区政府部分重大项目建设情况
  6. 光明新区凤凰办事处开展夜间突击行动消除安全隐患
  7.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18年技术改造倍增专项重大项目奖补拟资助计划(第二批)公示的通知
  8. 为有牺牲多壮志百名党史人物图片展在福田开幕
  9. 南山区人大代表组建专题监督小组推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10. 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全一电子工业园项目总平面图修改公示
  11. 2013年深圳市金融及贸易结算电子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报
  12. 家庭教育大讲坛单场点击量逾400万
  13.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08 17:36:09
  14. 关于认领标有Mobil嘉实多壳牌标识的润滑油空瓶等财物的公告
  15. 龙岗区工商联(总商会)六届三次执委(理事)会议暨龙企同声歌唱比赛风采展示及表彰活动举行
  16. 妈湾跨海通道(月亮湾大道沿江高速)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第二次)
  17. 关于G141060182号宗地与G141060197号宗地合宗事宜的公示
  18.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14年部门预算
  19.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岳新副主任率队调研宝安区食品安全工作
  20. 国家开发银行与深圳市将继续加强合作推动更多好项目落户深圳
  21. 坪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服务满意度调查通知的结果反馈
  22.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撤销GSP认证证书的公告
  23. 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为宁西街党群服务中心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揭牌
  24. 宝安区领导勉励残疾人自信勇敢面对生活
  25. 中国林学会赵树丛理事长一行到仙湖植物园视察指导工作
  26. 布吉街道零容忍整治超门线经营
  27. 盐田区召开区委常委会议研究部署灾后重建复产工作
  28. 截至2月4日18时深圳春运已发送旅客162万
  29. 增城区举办应急管理知识竞赛
  30. 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12306新版6日试运行
  31.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丽彦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32. 2021年8月28日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33. 前海首座景观桥7号桥将落成
  34. 区科工商信局对荔城街充电桩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35. 龙岗南澳将建天文观测系统明年底完成
  36.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关于领军人才申请免租金住房相关信息的公示
  37. 关于开展深圳市第五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的通知
  38. 市府一二六次常务会议强调公务接待不能慷纳税人之慨
  39. 仙村镇安全生产知识进企业
  40. 龙岗区委常委会会议部署重点工作传达学习重要文件
  41. 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情况的说明
  42. 南山区关于做好第19号台风艾利防御工作的通知
  43. 2019年上半年增城区司法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情况通报
  44.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8-29 17:36:56
  45. 盐田区工务署领导班子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
  46. 龙华区观澜街道深入库坑社区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检查工作
  47.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信息表备案公示(2019年第1批)的通告
  48.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2年工程建设领域绿色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初步资助计划的公示
  49. 2021年广州市增城区民政局公开招聘聘员领取准考证及笔试时间公告
  50. 龙岗区完成2016年度首个街道建设用地清退任务验收工作
  51. 宝安区青企协开展会员走访活动
  52. 全市所有道路禁行黄标车
  53. 大鹏新区妇工委举办2017年第七期巾帼文化沙龙
  54. 龙岗区南湾街道厦村社区为学生培训消防知识
  55. 深圳市空气质量日报AQI(20170316)
  56. 福田诗书传万家系列活动拉开序幕
  57. 关于政策性关闭生猪定点屠宰场补偿的公示
  58. 深圳市卫生监督局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创建人民满意卫监
  59. 前海人防专项规划(编号UHO2015QHG0006)中标公告
  60. 深圳市福田区2017年面向全国选聘高端教育人才公告
  61. 增城区总工会到中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进行禁毒宣传活动
  62. 针对部分市民观望推迟接种疫苗专家指出早打早受益——尽快走出疫苗犹豫
  63. 福田区委宣传部关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网站建设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64. 关于2003年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65. 市政府四届六次常务会议强调大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66. 首批3个交警服务站启动
  67. 光明区新湖街道开展环保护河志愿者行动楼长志愿服务队正式亮相
  68. 福田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反馈
  69. 广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70.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穗增人社监字〔2018〕第019号
  71. 不等不靠主动出击宝安区强力整治安全隐患
  72. 龙岗区总工会基层送温暖
  73. 龙华区新澜社区持续深入推动创文工作
  74. 深圳市慈善会财务信息化系统项目中标公告
  75. 大鹏新区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工作
  76. 为南山区迈进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添砖加瓦
  77. 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关于天福华府B区总平面图修改公示
  78. 市安委办与罗湖区共同举办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现场普法活动
  79. 铭记抗战历史传承战斗精神
  80. 贴近实战检验能力——增城区开展双盲应急演练
  81. 关于广州市增城区2021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草案)的公示
  82.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委托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的公告
  83. 我市2020年普通高考圆满结束
  84. 关于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的通知
  85. 全市建成并开放770多个社区公园
  86. 畅游海洋文化园盐田区图书馆带领读者走进海洋生态
  87. 观澜街道开展危化品专项整治行动
  88. 非法营运者拒不缴纳罚款或被限制出境及车辆过户
  89. 以法兴企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90.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报告会
  91. 关于取消2021年广州市增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部分岗位的公告
  92. 罗湖区梅园社区排查车库安全隐患建设和谐稳定社区
  93. 南山区委3个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
  94. 光明新区全面推进社会建设5社区将成为区级试点
  95. 市城管局副局长邝龙桂带队督查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
  96. 关于公布二〇二一年第十二批仲裁裁决书的通知
  97. 深圳2013年五一假期公交保障方案出炉
  98.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09 05:19:18
  99.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19年度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拟认定名单公示的通知
  100. 龙华区职业技能竞赛开始接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