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公示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公示
为切实解决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在申请、受理、调查的基础上,初步确定我县2015年廉租住房保障对象30户,通过联合审查,社会监督,政府审核,其中陈惠俊、陈扶国、陈爱林不符合条件,蔡惠珠声明自动放弃。拟补充下列4户为2015年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现向社会公示,如对公示中的住房困难户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县住房保障办反映。
公示期限:2016年1月26日至2016年1月28日
地 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房管股
联系电话:86815108
拟列入2015年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名单:
云澳镇云英居委补充4户:
陈成发、陈松梅、林嘉喜、柯耀兰。
南澳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