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组织拆除三栋临时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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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0日发表
近日,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接到线索反映大鹏办事处黄岐塘村83号、85号存在板房违法临时建筑。接报后,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立刻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核查。
经核查,该处三栋临时建筑正在建设,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为保利香槟苑项目施工单位建设,拟作为办公室、厨房、厕所使用,当事人未取得合法建设手续。
据悉,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当事人停工,并立即组织指导大鹏办事处执法队对该处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恢复土地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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