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风险预警信息(2019年第1号)
(4月11日晚,深圳市发生短时极端强降雨事件,造成福田区、罗湖区、坪山区发生多宗灾情,共计24人遇险。经全力组织救援,截至4月13日12时50分,共有13人获救、11人死亡。目前已进入汛期,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多发。尤其是近期强降雨、雷暴、大风天气频繁,对安全生产影响进一步加大,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做好恶劣天气条件安全生产应对工作。)
【预警因由】
4月11日晚,深圳市发生短时极端强降雨事件,造成福田区、罗湖区、坪山区发生多宗灾情,共计24人遇险。经全力组织救援,截至4月13日12时50分,共有13人获救、11人死亡。目前已进入汛期,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多发。尤其是近期强降雨、雷暴、大风天气频繁,对安全生产影响进一步加大,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做好恶劣天气条件安全生产应对工作。
【预警内容】
为切实做好新区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大鹏新区安委会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制度》,发布大鹏新区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安全风险预警信息。
【预警要求】
(一)切实增强恶劣天气期间安全意识。各办事处、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恶劣天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影响,切实加强风险防控意识,增强风险预判能力,坚决杜绝侥幸懈怠心理。要针对新区临海、靠山恶劣天气频繁的特点,严密部署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灾害性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加强与三防、气象、海洋、应急、海事、渔业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密切关注灾害天气动态,主动掌握灾害天气防御指令和预警信息,切实把各项防范措施做实,做细,做足。
(二)重点开展汛期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办事处、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汛期可能由于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恶劣天气期间安全检查。住建、水务局、城管、规土、交通等部门及各办事处要加大对危险边坡、隧道、挡土墙、渣土受纳场、市政工程、在建工地、堤坝河道等重点区域(场所)的隐患排查力度,严防堤坝边坡塌方、地面坍塌、山体滑坡等次生灾害事故发生;住建、城管、建筑工务、坝光开发署等部门要加强恶劣天气期间建筑事故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深基坑、脚手架、用电、特种机械设备、动火作业、户外广告牌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对作业现场存在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的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治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加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严禁强降雨、大风等灾害性天气室外高空作业,大力查处非法违法建设施工和违规操作等行为;应急、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雷防爆安全监管,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关键设备、防雷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测和检验等工作,确保防雷设施安全运行;科创经服、旅游、渔政、海事、生态环境等部门及各办事处要加强对旅游景区、海岸沙滩、海滨浴场、休闲船舶、渔业船舶、海上活动项目等监管,加大检查和执法力度,严格落实恶劣天气安全管控措施,全力防范户外活动安全事故发生;各办事处、各部门要进一步梳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其他防汛防风安全风险点,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强降雨等恶劣天气期间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三)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保障。各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 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提升应急反应速度。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对应急事件处置一定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到达、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要完善物资储备,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做到及时、有效、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轻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