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光明新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办事处,新区各局(办、部、大队),各中心: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259号)文件精神,以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贯彻落实***和省政府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深府办函〔2017〕123号)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开展阳光政务建设,现将《光明新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光明新区综合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
光明新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实施方案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落实单位及 完成时间 |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 1.放即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 管即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 服即高效服务,营造便利环境。放管服,就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简称。 2.各单位开展自查工作,清理本单位制定的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的文件,及时在光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已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文件清单,并报新区综合办档案保密科备案。 3.各单位制定的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的文件,其原文件已在光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发布的,各单位应当主动删除原文件;原文件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各单位应当在文件废止或宣布失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新区综合办汇总后,提请市政府网站管理机构在原文件更改标注。 | 新区各单位自查工作于7月31日前完成,并将情况报新区综合办档案保密科。 |
二、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 1.五公开即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2.各单位要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及管理制度,包括:⑴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各环节,其中,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各单位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⑵各单位职能工作中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⑶不断完善本单位的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 | 新区各单位日常工作,制度建设情况于8月18日前完成并将情况报新区绩效办。 |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1.加强光明新区政府在线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 2.各单位制定管理制度,用好管好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雷人雷语、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 | 新区各单位日常工作,制度建设情况于8月30日前完成并将情况报新区绩效办。 |
四、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 | 1.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 2.各单位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据分析,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提出意见。对公众申请相对较为集中、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主动公开。 | 新区各单位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