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教育局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开展专题整治的通知
各办事处,新区各局(办、部、大队)、各中心,市驻新区各单位,新区属各企业,各学校、医院,各相关单位: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以下简称内部资料),是指在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内部,用于指导工作、交流信息的非卖性单本成册或连续性折页、散页印刷品,不包括机关公文性的简报等信息资料。对内部资料的编印,实行核发《内部资料性印刷品准印证》(以下简称《准印证》)管理。未经批准取得《准印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内部资料的编印活动。
根据《深圳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开展2017年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专题整治的通知》(深新广[2017]99号),全市正在开展专题整治,整治期从8月10日至10月30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深圳市2017年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专题整治实施方案》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做好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自查整改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严格依法办刊、按规编印,未取得《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的单位严禁开展编印行为。
二、已取得《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的单位,加强刊物内容管理,严守编印宗旨,严格限定发送范围,严格遵守送交样本制度等。
三、根据通知安排,10月30日前不受理新办申请。请有需要办理《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的单位提前准备申请材料,于10月30日后到光明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
特此通知。
***1:深圳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开展2017年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专题整治的通知.pdf
***2:2017年广东省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docx
***3:2017年广东省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申请所需材料清单.docx
***4:2017年广东省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申请登记表.doc
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
2017年9月8日
(联系人:张姿曼,联系方式:88211356 158****0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