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疾控中心实验室装修项目设计及配套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MCDC201707号
项目名称:光明新区疾控中心实验室装修项目--设计及配套服务
项目类型:服务类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货币类型:人民币
项目预算:14万元
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参加公开投标的公司,须带齐公司有关证明文件,并须编制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参加投标单位的法人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加投标单位的代表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5.提供承诺书(内含报价)。
投标文件应一式6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5份,并注明“正本”和“副本” 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如有任何更改应由原签署人签字。
二、招标条件(投标人核验)
1.企业资质:必须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同类项目经验:投标人须提供具有疾控中心或医院设计业绩证明,业绩计算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自2014年5月1日起至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招标内容
1.承接本项目原有的设计图纸基础上,进行与本项目施工设计相关的分项深化、整合及施工报批、审批服务工作;进行与本施工设计相关的施工现场配合及协助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等设计任务书内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
2.负责本项目设计图的审图(含所需费用)。
四、定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其中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指修正后报价,下同)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价格权重×100。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分值) | ||||
1 | 价格 | 20 | ||||
2 | 技术部分 | 50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
1 | 对该项目重点、难点、关键点分析 | 20 | 专家打分 | 综合评价为优:优得90-100%分,良得70-60%分,中得40-30%分,差得0分。 | ||
工作进度计划 | 5 | 专家打分 | 综合评价为优:优得90-100%分,良得70-60%分,中得40-30%分,差得0分。 | |||
项目相关负责人资质情况及人员架构 | 10 | 专家打分 | 横向比较,资质最高得100%分,第二名50%分;第三名及以后得0分。(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
项目负责人同类业绩 | 5 | 专家打分 | 横向比较,业绩数最多得100%分,第二名50%分;第三名及以后得0分 | |||
服务承诺 | 10 | 专家打分 | 综合评价为优:优得90-100%分,良得70-60%分,中得40-30%分,差得0分。 | |||
3 | 商务部分 | 30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
1 | 企业资质 | 15 | 专家打分 | 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得5分,甲级资质得15分,满分15分,无则不得分(提供资质复印件,原件备查) | ||
2 | 同类项目经验 | 15 | 专家打分 | 具有疾控中心或医院设计业绩,业绩计算时间自2014年5月1日起至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一个项目得5分,满分15分,无则不得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
五、其他事项
1.本招标项目所指的原设计图纸由各投标单位向光明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请现场查阅了解。
2.符合资格的投标单位应在2017年8月21日起至2017年8月25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光明新区疾病预防中心(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风景路新疾控中心大楼406室报名),报名请提交以下资料:投标单位代表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单位法人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3.公告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7日。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8月28日10时00分。
5.开标时间:2017年8月28日10时00分。
6.开标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风景路疾控中心大楼404室。
7.未尽事宜,由光明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郑主任,联系电话:81733075。
***:1.投标承诺书.doc
2.参考合同.doc
深圳市光明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7年8月21日